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建设,强化教学质量管理,使我校的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基本档案建设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学校将按照本年度教学工作安排,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理论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开展2011-2012学年试卷、2012届毕业设计(论文)的抽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 学校聘请专家组深入各个学院进行检查与评价,专家组将在每个学院随机抽查12本试卷,24份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查内容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理论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12年11月19日至2012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 四、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提前做好所有准备工作,以便于检查组开展各项工作。具体准备材料包括:2011-2012学年所有考试课的试卷统计表(包括班级和课程名称);2012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统计表(包括专业、班级、学生姓名、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每门考试课程试卷必须有试题、试卷、标准(参考)答案、打印成绩单、课程分析报告、试卷袋、教师工作手册、试卷封皮;每份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有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表、毕业设计(论文)手册、说明书(论文)、译文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审核表等。 2.本次抽查每个专家小组将聘请所检查教学单位两人(教学院长和一名教研室主任)参加检查,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安排好人员。 3.抽查结束后,专家组将进行现场反馈,各教学单位教研室主任应全部参加会议。同时专家组将把每门课程的试卷抽查评价表、毕业设计(论文)抽查评价表复印件留给教学单位。 4.希望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尤其要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的总结和整改,进一步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提高。 附件:1.教学检查组成员名单 2.长春工业大学考试课程试卷抽查评价表 3.长春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抽查评价表 长春工业大学 二○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