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状况,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建设,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根据学校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研究决定从第 10 周到第 12 周(11月5日-11月23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要求各教学单位依据《长春工业大学期中教学检查实施办法》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的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好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要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质量、教学水平的稳步提高。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选派联络员参加各教学单位的教学检查工作,学校将检查和汇总各教学单位开展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各方面情况。 附件: 联系单位及联络员名单 长春工业大学 二○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联系单位及联络员名单 1.机电工程学院 张恩忠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孙 志 3.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张志强 4.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任立柱 5.工商管理学院 崔 涛 6.化学工程学院 肖 月 7.艺术设计学院、纺织服装学院 龙宇航 8.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倪宏哲 9.人文学院 张烨烨 10.外国语学院 姜 丹 11.基础科学学院 宫 鸿 12.信息传播工程学院 温 刚 13.软件学院 周子明 14.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朱雪莲 15.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张 宇 16.北湖校区大一新生 王 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