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任课教师的网上评教工作已结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堂教学效果评价结果的查询 (一)查询方法: 在校园网主页的“工大教学”中,选择“教学质量监控与管理平台”;或在校园网主页的“组织机构”中,选择“行政部门” 中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进入“监控与评估”菜单中登录。选择“教师”身份,编号和登陆密码均为您的教师号(请及时修改密码),选择“评测查询”,即可查到本人的教学效果。 (二)评价成绩核算方法: 1.单科成绩=学生评价×0.5+校督导×0.2+院督导×0.3 学期成绩=n门单科成绩课程之和/n(即每个教师所教课程之和的平均值)。 2.教师所担任课程属于以下几种情况仅评价,没有评价等级(不排名): (1)每门课程若缺学生、校督导、院督导中任意两项成绩; (2)每门课程若缺学生评价成绩; (3)见习教师(各教学单位需在网上管理端的“教师管理”中注明是否为“新教师”)。 二、学期优秀教学效果奖评定: 各教学单位在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效果评定为“优秀”的教师中,按任课教师人数5%比例推荐若干名教师参评“学期优秀教学效果奖”,推荐名单按先后顺序列表。 三、学年课堂教学质量等级评定: 1.各教学单位根据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评定出每位任课教师2011-2012学年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级。 2.各教学单位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管理端中的“报表管理”菜单的“最终评价历史成绩表”中选择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生成2011-2012学年教师综合评价成绩,导出EXCEL表,编辑本学院(部)教师学年课堂教学质量等级报表。 3.一学年没有任何评价成绩的教师,由学院(部)开会研究确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等级(注:按自然班授课的教师两学期没有任何评价成绩,学年教学效果不能评优。) 四、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将以上报表盖章后报送教学质量监控科,截止时间为10月19日。 2.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完成以上各项工作,及时通知教师本人进入教学质量监控与管理平台查询教学效果,确保课堂教学效果评价的公平、公正、公开。 教学质量监控科 2012.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