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评价科职责
1.负责本科教学评估工作。 2.负责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制订、修改和实施,指导各教学单位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并进行宏观管理。 3.负责组织开展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的评估。 4.负责组织开展专业评估工作,制定专业评估方案、文件和实施办法,对评估对象作出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成效。 5.负责组织开展合格课程评估工作,制定合格课程评估方案、文件和实施办法,对评估对象作出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成效。 6.负责组织开展院系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评估工作,制定评估方案、文件和实施办法,对评估对象作出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成效。 7.负责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广大教学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8.负责建立各级各类教学评估专家库工作; 9.负责校内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建设及国家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填报; 10.负责帮助专业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11.负责年度质量报告的编撰; 12.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并做好本部门档案建设工作;负责本校师生和其他院校有关教学评价(评估)、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13.开展教学评价(评估)、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工作,将研究成果及国内外高教研究等方面信息通过《工作简报》和网络等渠道及时发布。 14.负责北湖校区教学质量检查及评价工作。 15.做好中心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16.负责审核中心行政发文,发布中心有关行政事项的决定、通报、通知等;处理来往文件及信函,文件归档、来访接待和保密工作; 17.负责建立监控与评价中心网站和学校教学意见信箱的各项管理工作,并负责日常维护、内容更新、信息发布等。 18.负责管理和使用中心印章。负责中心办公会议和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中心安全防火和日常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