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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评价科工作职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2-09-07 [来源]:质量监控中心 [浏览次数]:

教学质量评价科工作职责

1.负责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制订、修改和实施,指导各教学单位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并进行宏观管理。

2.负责组织开展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的评估。

3.负责组织开展院级教学单位教育教学评估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专业评估工作,制定专业评估方案、文件和实施办法,对评估对象作出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成效。

5.负责组织开展合格课程评估工作,制定合格课程评估方案、文件和实施办法,对评估对象作出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成效。

6.负责组织开展院系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评估工作,制定评估方案、文件和实施办法,对评估对象作出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成效。

7.负责校内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建设及国家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填报;

8.负责帮助专业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9.负责组织年度质量报告的编撰工作;

10.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并做好本部门档案建设工作;负责本校师生和其他院校有关教学评价(评估)、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11.开展教学评价(评估)、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工作。

12.负责建立监控与评价中心网站和学校教学意见信箱的各项管理工作,并负责日常维护、内容更新、信息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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