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审核评估成果,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提升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化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我校于2015年7月中旬,对全校17个院级教学单位进行了本专科教学工作评价。根据《关于印发< 长春工业大学院级教学单位本专科教学工作评价实施方案(修订稿)>的通知》(长春工大教字〔2015〕15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长春工业大学院级教学单位本专科教学工作评价的通知》(长春工大教字〔2015〕16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各单位自评和相关部门审核的基础之上,校专家组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各教学单位进行了实地考察与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结果详见附件)。 希望各教学单位能够以此次评价结果为依据,总结成绩与经验,查找差距与不足,尤其要认真分析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明确今后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积极进行建设和整改,扎实深入的推进本科教学工作,为我校本专科教学工作水平的提高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关于公布长春工业大学2015年院级教学单位本专科教学工作评价结果的通知.doc 长春工业大学 201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