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工业大学“李成日奖教基金”评选奖励办法(2020年修订版)》(长春工大教字[2020]17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评选推荐、学校评选专家组评审,共评出10位教师荣获2020年“李成日奖教基金”,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从2020年11月4日开始,至2020年11月9日结束。如有异议,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如实反映10位教师的情况;书面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办公室(主楼六楼63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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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长春工业大学2020年“李成日奖教基金”获得者公示名单.doc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