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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管理员 [发表时间]:2020-05-1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部门、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文件要求,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状况,及时发现师德师风、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建设,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一、总体要求

由于受到疫情影响,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自评为主,学校要求各教学单位依据《长春工业大学期中教学检查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版)》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的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好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教务处负责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12教学周至第13教学周(520日—529日)。

三、检查内容

1.各教学单位要通过网络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师生座谈会的意见和建议请上传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管理云服务平台中意见反馈模块,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协调相关部门予以答复和解决(只收集与教学相关的问题,截止时间529日)。

2.各单位要结合当前疫情形式网络授课的特殊时期,加强专项巡视和检查,加强对网络课堂教学的管理,认真总结经验与不足并形成《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于529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加盖学院章的图片)发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张宇(QQ2344062)。

  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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