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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李成日奖教基金”获得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0-3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李成日奖教基金”评选奖励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李成日奖教基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其中已经获得过“李成日奖教基金”的教师不可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 忠诚高等教育事业,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符合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标准,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教学事故,受到广大师生的敬重和爱戴。

2. 在长春工业大学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的职称。近三年,每学年承担本专科生实际教学工作量(计划学时数)不少于80学时/年(实验技术人员不少于本学院实验系列教师平均学时)。

3.长期工作在本专科教学第一线,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积极参加课程等教学建设工作,积极指导学生参加科学研究或科技竞赛活动。

三、评选名额和申报限额

1.评选名额

本届奖励10名教师,其中艺术设计学院教师不少于2人。

2.申报限额

艺术设计学院可推荐3-5名候选者,要求排序,其他学院每个学院仅限推荐1人。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教学单位领导要重视此项工作,要成立本单位的评选与推荐专家委员会,在评审与推荐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评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申报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春工业大学“李成日奖教基金”候选人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1)和《长春工业大学“李成日奖教基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简表》,以下简称《简表》(见附件2),提交本单位。

3.各单位经评选专家委员会评审,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填写《2022年度长春工业大学“李成日奖教基金”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将本单位候选人的《推荐表》、《简表》和相关业绩佐证材料(电子版)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4.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并聘请专家组进行评审。

5.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评选出的“李成日奖教基金”获得者名单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在此期间,单位或个人均可对评选结果提出异议,提出的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方可受理,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上报校评选专家委员会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形成处理意见。

6.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同时报李成日先生本人,批准后下发文件公布结果。

五、申报材料

以学院为单位,申报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长春工业大学“李成日奖教基金”候选人推荐表》(纸质材料一份)

2.《长春工业大学“李成日奖教基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简表》(纸质材料一式七份)

3.2022年度长春工业大学“李成日奖教基金”候选人推荐汇总表》(纸质材料一份)

4.佐证材料(电子版)。候选人须提供教研、学术论文的首页、检索页,教材著作版权页,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的扫描文件。

请将以上前3项纸质材料于2022年117日12点前报送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办公室(主楼六楼634室)。

联系人:张宇;联系电话:85717336

同时将上述4项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张宇QQ2344062

附件:1. 附件1.“李成日奖教基金”候选人推荐表.doc

2. 附件2.“李成日奖教基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简表.doc

3. 附件3. 2022“李成日奖教基金”候选人汇总表.doc

4. 长春工业大学“李成日奖教基金”评选奖励办法(2020年修订版).pdf

注:附件内容可登录长春工业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网站点击“监评公告”下载。

 

 

 

长春工业大学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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