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工业大学“李成日奖教基金”评选奖励办法(2020年修订版)》(长春工大教字[2020]17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评选推荐、学校评选专家组评审,共评出10位教师荣获2021年“李成日奖教基金”,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从2021年12月2日开始,至2021年12月6日结束。如有异议,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如实反映10位教师的情况;书面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办公室(主楼六楼634室)
联系电话:85717336
联系人: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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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长春工业大学2021年“李成日奖教基金”获得者公示名单.doc
长春工业大学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