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大教字〔2015〕34号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为深入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学校的教学状况,及时发现师德师风、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根据学校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研究决定从第十一教学周到第十三教学周(11月16日—12月4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要求各教学单位依据《长春工业大学期中教学检查实施办法》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的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好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要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质量、教学水平的稳步提高。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教务处负责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从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选派联络员参加各教学单位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学校将检查和汇总各教学单位开展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各方面情况,各教学单位在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将本单位的总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监控科。 附件: 2015_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联系单位及联络员名单.doc 长春工业大学 201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