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教学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2015年教育厅工作要点和学校“管理年”适应新常态、创造新业绩的工作精神,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状况,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建设,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根据学校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研究决定从第11教学周到第13教学周(5月18日-6月5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自评为主,学校要求各教学单位依据《长春工业大学期中教学检查实施办法》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的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好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要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质量、教学水平的稳步提高。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选派联络员参加各教学单位的教学检查工作,学校将检查和汇总各教学单位开展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各方面情况。 附件: 1.联系单位及联络员名单 2.期中教学检查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及建议统计表 长春工业大学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联系单位及联络员名单 1.机电工程学院 肖 月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赵 杨 3.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徐培鑫 4.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 鑫 5.经济管理学院(创业教育学院) 温 刚 6.化学工程学院 韩尚轩 7.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孙 志 8.基础科学学院 张志强 9.人文学院 吴单丹 10.外国语学院 姜 丹 11.艺术设计学院(纺织服装学院) 陈英楠 12.信息传播工程学院 龙宇航 13.应用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朱雪莲 14.国际教育学院 周子明 15.北湖校区大一学生 张 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