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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李成日奖教基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6-09-13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6年“李成日奖教基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李成日奖教基金”评选奖励办法》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李成日奖教基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其中已经获得过“李成日奖教基金”的教师不可参加本次评选工作。

 

二、评选条件

1.忠诚高等教育事业,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教学事故,受到广大师生的敬重和爱戴。

2.长期工作在本专科教学第一线,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积极参加课程等教学建设工作,积极指导学生参加科学研究或科技竞赛活动。

3.在长春工业大学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的职称。近三年,每学年承担本专科生实际课堂教学工作量(计划学时数)不少于80时/年,教学效果优秀。

 

三、评选名额和申报限额

1.评选名额

本届奖励10名教师,其中艺术设计学院教师不少于2人。

2.申报限额

艺术设计学院可推荐3-5名侯选者,要求排序,其他学院每个学院仅限推荐1人。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教学单位领导要重视此项工作,要成立本单位的评选与推荐专家委员会,在评审与推荐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评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申报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春工业大学“李成日奖教基金”候选人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1)和《长春工业大学“李成日奖教基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简表》,以下简称《简表》(见附件2),提交本单位。

3.各单位经评选专家委员会评审,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填写《2016年度长春工业大学“李成日奖教基金”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将本单位候选人的《推荐表》、《简表》和相关业绩佐证材料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4.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并聘请专家组进行评审。

5.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评选出的“李成日奖教基金”获得者名单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在此期间,单位或个人均可对评选结果提出异议,提出的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方可受理,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上报校评选专家委员会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形成处理意见。

6.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同时报李成日先生本人,批准后下发文件公布结果。

 

五、申报材料

以学院为单位,申报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 《长春工业大学“李成日奖教基金”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五份)

2. 长春工业大学“李成日奖教基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简表》(一式五份)

3. 2016年度长春工业大学“李成日奖教基金”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4.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候选人须提供教研、学术论文的首页、检索页,教材著作版权页,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的复印件。佐证材料要求胶装成册,一律采用白色布纹纸,封面及目录格式见附件4。

5.电子版照片3张,其中个人彩色生活照1张、工作照2张,要求生活照能反映个人精神风貌,工作照能反映教学工作状态。

请将以上前4项纸质材料于2016年923日下午4点前报送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办公室(主楼六楼627室)。

 

联系人:张宇;联系电话:85717336

同时将上述5项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zhangyu1983@ccut.edu.cn

附件:1.《长春工业大学“李成日奖教基金”候选人推荐表》

     2.长春工业大学“李成日奖教基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简表》

     3.2016年度长春工业大学“李成日奖教基金”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4.长春工业大学“李成日奖教基金”佐证材料封面及目录格式

 

注:附件内容可登录长春工业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网站点击“监评公告”下载。

 

 

 

 

 

 

        长春工业大学

        二○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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